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省局党组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学院党风廉政建设,3月14日,学院举行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字仪式,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严智雄同志与院属各部门负责人、各分管院领导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学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学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从尊崇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和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等方面,对学院各部门2017年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在责任追究和检查考核方面也明确规定,不履行或者未能认真履行责任、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党委书记严智雄同志在签字仪式上要求,各单位负责人要深刻理解和认识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意义,组织本部门人员认真学习领会《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层层负责,把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条政治纪律认真执行,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保证各项任务、责任落到实处;要明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重要作用,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做到“一岗双责”;党委将组织检查落实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