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2日,在三楼会议室,对新进辅导员集体谈话,由院党委副书记孙远光同志主持,组织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和相关系党支部书记参会。
在会议上,组织人事处处长祖文英同志对辅导员的签约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严明学院的纪律要求,学院对辅导员的定位及考核进行说明和要求。学生工作处处长李宏明同志介绍了辅导员的职责和辅导员标准,要求辅导员必须具备思想政治知识、心理健康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并要求尽快熟悉学生手册,进入工作状态。
最后,学院党委副书记孙远光同志作了三点要求:一、政治站位,思想过硬;二、对学生要有爱心,对工作要有责任心,对自身要有上进心;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公开考核。
为了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学院决定今后新入职辅导员均进行入职前的集体谈话,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责任务,提升队伍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