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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2-12-18    部门:    点击:[]

院属各系(部):

近接省教育厅通知,现将学院2013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学科范围

2013年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2)青年基金项目。(3)自筹经费项目(指有横向经费的项目,到账经费不低于5万元)和少量无资助项目。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项目申报指南,申报者要围绕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发展需要,结合党的十八大提出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依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教育科学和教改内容的研究项目不属于本次受理范围。

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管理学;(2)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经济学;(12)政治学;(13)法学;(14)社会学;(15)民族学;(16)新闻学与传播学;(17)图书情报文献学;(18)教育学;(19)体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请申报时按以上学科名称对应填写。

二、申报条件

1、本次研究项目的申请者(指课题负责人)必须是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在职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其中,规划基金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青年基金项目的申请者年龄限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不符合申报条件者必须有两名正高职称、同研究方向的高校教师推荐。

2、申报自筹经费项目必须获得校外有关部门、企事业等单位的经费资助(不低于5万元),附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确定无经费资助项目必须有申请者的承诺,即申请人在申报材料中表示同意项目经费零资助。

3、为保证申请人有充分的时间完成更高层次的研究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未完成历年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各类研究项目(含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招标课题)者。

(2)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教育部重大招标项目、基地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所申请的项目如获得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本次项目评审不再立项。

三、申报办法

1、本次申报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请各申报人员按照《关于网上申报2013年度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说明》(见附件)申报。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

2、申报材料:

《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A表)3份(至少一份原件),(B表)5份。

3、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12年12月20日开始;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院科研处,截止时间:2013年1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关于网上申报2013年度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说明

科研处

2012年12月17日

  • 附件【show_old.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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