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了促进教学模式改革,加强质量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于本学期开展“教学做”一体化课程教学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活动主要内容:随堂观摩 “教学做”一体化课程教学公开课
2、参加人员:相关课程教师,系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务处相关人员
3、活动时间:2013年5月(第11、12周)
4、活动地点:自定
各系推荐一门课程,将教师、课程名称、教学场所和上课时间于4月底报送教务处。各系推荐的课程应符合教学做一体化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附件:教学做一体化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3年3月20日
附件:
教学做一体化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1、报送的课程使用项目导向、任务驱动、教学做一体化教学形式,课程的授课必须在具备教学做一体化环境的场所中完成。
2、教学设计以国家职业标准和岗位职业能力为依据,充分体现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相融合的教学理念。思路清晰,结构合理,针对性强,具备可操作性。力求教学设计的各项内容和要求清晰明确,尽可能具体化,可度量,可检验。
3、授课教师教学技能突出,动手操作能力强,授课时动作示范标准、熟练。
4、所授课程的学生学习兴趣浓,师生互动效果好,学生参与程度高,学习效率高。